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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漢昇議員第二次定期大會總質詢
一、旗津「跨港大橋」之興建: 84.11.14
橫跨旗津區連接市區兩岸的「跨港大橋」興建工程是旗津區對外交通最便利
的唯一捷徑,並可吸引眾多外來觀光客,也是帶動旗津區觀光事業,促進鹽埕、
鼓山再繁榮的最佳時機,並對整個高雄市的經濟,商業發展有絕對的助益,尤其
本案已規劃近五年之久的時間,政府應早日定案興建才是上策。回想前幾年市政
府利用當時旗津區沒有產生議員的情況下,強制將號稱遠東最大總經費、高達六
十億以上,可容納全市各種工廠、家庭的污水、廢水「中區污水處理廠」設立在
旗津;又將在前鎮區生產含有劇毒的塑膠廢料的「電石渣」堆置在旗津美麗的海
岸線。這些重污染,市區人無法消受不要的有毒廢棄物,豈可任其「流放」到旗
津區最可恨的是沒有任何一個自認素質高的環保團體出面為旗津區美麗的海岸線
受嚴重污染的事件,出面保護或挽救遭受污染破壞環境的旗津講話;而今政府為
整個高雄市的整體利益在提出興建「跨港大橋」的計劃時,卻連續五年遭到自稱
素質最高的各路環保團體,莫名其妙地強烈反對。
本席強烈建議在政府未將捷運路線規劃到旗津區之前,應早日興建「跨港大
橋」以示對旗津區民的公平對待。
二、旗津「海岸公園」:
旗津區海岸公園五億元建設從動工至今已完成三期工程,當第四期工程準備
發包時,竟發生「偷工減料」的事件。也就是在地面柱子突出半尺二尺四方部份
的花台上藏有明顯的「保麗龍」。內行人一看就知道,這是一件非常不單純的「
偷料」手法,可能是幕後有人教唆工人故意將「保麗龍」等雜物非常明顯的放置
在「半尺高二尺寬」的花台混凝土內,然後對外檢舉指定海岸公園內有那些「花
台柱子」有偷工減料的情形,如果32支花台柱子「半尺高二尺寬」的水泥全部
偷工減料的話,依估計一個花台部份價值不超過五佰元新台幣,如32支花台部
份全「偷工減料」的話,更不超過新台幣兩萬元,這種「粗俗」的水泥及沙混凝
土根本不是一般下手偷工減料的對象,今天內行或外行人如有到旗津海岸公園來
了解這些被「偷工減料」的人都可以直覺這是一件非常可惡又無恥的故意栽贓式
的「偷工減料」行為更值得注意的是整個事件的背後一定有一個「組織型」的策
動者在幕後策劃,為讓全市所有納稅人及社會大眾對本案有所交待,政府應早日
將放置「保麗龍」等廢棄物的施工「特定」工人移送法辦。
三、廣建「漁民住宅」及發放「老漁年金」:
漁民生活清苦,職業風險又比任何職業還大,為落實照顧漁民,政府應該在
靠近漁港適當地段大量興建「漁民住宅」,以合理售屋價錢來安頓沒有住屋的漁
民朋友。近年來政府特別注重眷村改建,農民福利的問題,但對真正希望政府關
懷及照顧的漁民卻無法獲得政府關愛的眼神,這對全國漁民朋友來說是非常不公
平的。因此對於發放「老漁年金」及興建「漁民住宅」是目前政府應該早日實施
的德政。
四、將日據時代被日本人強制占領的土地,歸還給百姓:
旗津區、鼓山區、鹽埕區、前鎮區、小港區、左營區、楠梓區等區,現有許
多土地為日本人占領,統治台灣強制將許多台灣百姓的土地竊占為國有地,在台
灣光復後,遷台的中華民國政府,並沒有將這些被日本人強制占領的土地歸還給
老百姓,甚至還把這些被日本人強制占領的土地重新規劃為國有地、港埠用地、
農林地、國防地、市有地及各式各樣的省有地,這些上一代祖先所有的土地,足
足已經被占領了一百多年了。現在大有為的政府應將屬於百姓的土地歸還給百姓
或以放領的方式,合理的價錢賣給現住戶占有人。本席在此強烈要求中央政府重
視,如此一來基層的不滿聲音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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