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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芳仁議員第二次定期大會總質詢
一、由規模經濟檢討市府組織架構: 84.11.17
本席曾於八十二年十一月即已提出市府十五項組織架構合併或裁撤建
議案,並多次要求將市立醫院、公車、拖吊違規車輛、路樹、路燈維護、
垃圾收集處理等與公權力行政較少關係的施政事項委由民間參與經營。至
於市府預算編列,應就各項業務的推動以功能為導向,全面檢討其預算科
目的存廢與數額,以改善市府施政體質,然而本市預算編列。每年依樣畫
葫蘆而已,如每年約十億極浪費的工程管理費應免編列,卻年年編列,八
十五年度約六十億協助及補助款,九億餘的獎勵及濟助費,需要這麼多嗎
?如補助私立學校款還有需要嗎?目前私人興學爭相辦理,以其興學之宗
與經營的成效,補助還有意義嗎?
預算體檢小組建議成立總員額只有六十五人的交通局和只有二科四室
的文化局,把原隸屬於不同單位而性質相同的科室重新組合,雖然總員額
不變,但勢必增加局長、副局長、主秘、專門委員、專員等高階官員,以
及為他們服務的司機、工友,還有行政支援等人事、主計、政風、總務等
人員,相對旳減少「真正在作戰的」業務科員,形成「指揮的人多,做事
的人少」,而且越高階的人俸級越高,對本市財政又將增加負擔!
市長:市府組織編制規範和產能相較!已有過大的現象,尤其本市交
通根本問題在政策而不是在執行。本席曾建議您,將名存實亡的道安會報
比照都市計劃委員會型態升格為「高雄都會區交通委員會」,以規劃大眾
運輸政策,如果一定要成立交通專責單位,本席建議把捷運局合併至交通
,改為局內的捷運處。至於文化局與新聞處合併。依上述理念,跟著中央
起舞成立的消防局,有其必要嗎?
二、從政策層面突破當前低迷景氣:
市長,本市財政拮据,累積債務近四00億,加上捷運工程負擔經費
,焚化爐,快速道路與分年編列的工程款等,實質務應在一六00億以上
為八十五年度總預算的三倍,真令人憂心,所以,如何開源節流,如何健
全稅賦制度,公平合理課稅,如何振起敝挽教企業,已成市政當務之急。
因此本席建議:
(一)、市府徵求空屋當國宅出售,不但解決空屋問題,更可減輕市
民對國宅殷求的壓力。
(二)、無自用住宅貨款額度應提高為八00萬,利率應不超過七.
九%,利率五.三%的購宅補助貨款應提高至三00萬,貨款年限提高為
五十年,建立兩代共同建立家園的觀念。
(三)、比照美國,無自用住宅購用給予所得稅抵稅優惠。
(四)、核准商建築執照時,應視地區房屋需求量予以控制,自地自
建自住者不在此限。
(五)、現行土地稅負很輕,應改革這種不合時宜的土地政策。
本席所提出的建議,本市無法自行處理者,請市長建議中央儘速研議
處理。
三、採務實手段維護市民公共安全:
據悉市府僅注重消防,逃生通道,違規營業和無照營業者而忽略最重要的
內部裝潢材料問題,大統百貨公司火災前一天才安檢合格,真是天大諷刺
!八組聯合稽查小組未把防火裝潢材料列入檢查重點,今年八月四日公布
的建築法修正案,未明確規定是否溯及既往,為對業者舊有權益的保障,
,本席建議:訂定「落日條款」,有立即危險的營業場所強制斷電拆除它
;如用內政部認可之耐燃塗料改善處理後,可達到公共安全目的者,准許
營業三年到五年;對違反都市計劃土地分區使用者,如安全無慮,亦應有
限度放寬,輔導其領照,比照落日條款處理。新開業者,應依法嚴格執行
,這樣才是根本解決的辦法。
本席更建議,營業場所之電線應規定用防火電線,並授權電機技師簽
證認可,請市長在行政院會上提出建議。
四、以具體數據體檢捷運興建計劃:
本席認為捷運體檢工作小組對捷運問題,認知不清茲,提出幾項重點和市
長公開進行體檢:
(一)興建捷運系統的先決條件,是先有旅客運量需求,形成預期的
經濟效益,才據以決定興建或其規漠,如運量需求規劃分析不實,則影響
運量規模之選擇,而造成投資浪費與營運困難。
本市目前經核定的路網旅客需求,中運量系統已足夠,其單向單小時
的尖峰時刻,運量不會超過兩萬人,亦可能只壹萬人左右,證明本市以高
運量系統興建捷運是錯誤的決策,從先進國家前例來看,採地下施工是不
得已的,新加坡即是一例,尤其您近日指示捷運局,採行政管理的BOT
,市長,採高架的中運量才適合BOT處理呀!
市長:在高運量或中運量自建自營或BOT政策未定前,請凍結捷運
局盲目的運作,以確實檢討捷運政策。
(二)本席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第三十八條從寬核計,
以捷運局所規劃三十二處聯合開發,每處每場站可獎勵樓地板面積約七二
0坪,依大捷運法規定地主與市府各得一半為三六0坪,每坪扣除成本以
賺十萬元計則有十一.五億餘元,距目標二一四.七億尚不足二0三餘億
,這僅達到總興建經費的0.五九%。
聯合開發的經濟效不檢討,反而體檢什麼開發方向與作法,根本是本
末倒置,而市府為何會接受中央核定的十一%自償率呢?這不是又為市庫
帶來二0三億債務嗎?為今之計應面對問題,重新檢討財務政策呀!
(三)近幾年來,各國捷運都採分標,如新加坡、漢城!獨高市捷運
為何採核心標?廠商本來就是分開的,捷運局及某特權人物極力在推動核
心標,電聯車、供電系統、軌道、號誌、通信系統等因無競爭而貴一成,
市庫則多花費四十五億,如採分標,就是要增雇管理人員頂多千萬元計。
五、依南星計畫豐裕高雄都市機能:
市長:南星填海計畫十餘年來尚停留在被動性的廢棄物掩埋階段,太
小兒科了,況且新生地使用目標未確定,政策不明,有計畫造陸行動,以
解決本市不良都市機能。本市現有機場位置影響市區發展,工業區與住商
混雜,影響生活品質,造成資方與市民及市府間很大的困擾,本席七十五
年四月提出填海造陸之議,市府未能積極進行,實在可惜。
市長:填海造陸是一種高效益投資,應由本市府為主體,新生地方可
完全由市府自主性分配使用,請市府速成立專責小組儘速向內政部申請海
埔地開發許可,積極推動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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