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9年12月17日,依據臺灣省政府公布「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及「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罷免規程」選出高雄市議會第一屆市議員28名。民國40年1月11日高雄市議會正式成立,4月14日會址遷至中正四路191號,大會期間借用市府大禮堂。民國55年10月新建議事大樓落成,始遷入中正四路192號,嗣後大會均在議會內舉行。在省轄市議會28年間改選九屆,每屆任期由2年漸增為4年,議席由28名擴張為53名。其間廢止職業代表及候補制度,實施婦女當選名額保障。
說明 :
一、民國39年(1950)4月,依據台灣省政府公布『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台灣省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罷免規程』選出本屆議員。
二、廢止職業代表及候補制度,但規定婦女保障當選制度。
三、本屆女性議員2人。
四、會址遷至中正四路191號。
本屆女性議員2人
陳武璋
鐘宗廟
一、陳武彰議長於任期內當選市長,並於民國46年(1957)6月27日補選鐘宗廟為議長。
二、本屆女性議員3人。
一、成立議會大樓興建委員會。
二、本屆女性議員4人
一、因法令修改,議員減少2人。
二、民國50年(1961)9月議會大廈奠基興建。
三、本屆女性議員4人。
一、民國55年(1966)10月 議會大廈落成,遷入現址中正四路192號。
二、本屆女性議員5人。
大事記:
王清連、洪照男議員當選國大代表,張瑞妍議員當選立法委員,歐石秀、朱有福議員當選省議員。上列5位當選後均辭去現職就任新職。
一、本屆任期原為4年,嗣因為配合中央公職人員增補選,奉行政院令延長至民國62年(1973)4月底。
二、本屆女性議員6人。
一、本屆任期原為4年,為配合省議員、縣市長等同時改選,奉行政院令延長至民國66年(1977)12月底。
一、本屆原任期為4年,因民國68年(1979)7月1日本市改制為直轄市,本會同時改制為「臨時市議會」。
三、蔡主任秘書景軾卸職,任期33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