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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費「變相加價」 莊啓旺議員要求全面停徵「代徵清潔處理費」、「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污水處理費」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室

市議員莊啓旺於30日在市政總質詢時痛批政府「搶錢」,而且愈搶愈兇,他以自來水費為例,實際用水費只佔約總金額的55%,其餘的41%費用涵蓋於「代徵清潔處理費」、5%「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未來還要徵收「污水處理費」,他認為應全面停止徵收「清潔處理費」、「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及「污水處理費」等費用。 景氣不佳,物價指數卻不斷的攀高,老百姓只好縮衣節食度日,近來與民生相關的自來水費用,市府有意用其它項目變相徵收,莊啟旺議員拿出一張「自來水費收據」,上面明確指出,總金額1173元,其中「代徵清潔處理費」332元,今年3月起隨水費徵收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37元,因此,真正水費應該為804元。 莊議員指出,「代徵清潔處理費」在民國83年,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分配的比例分別為20%、24%、20%;民國90年起竟然調高為37%、40%、41%,高雄市的「代徵清潔處理費」居全國之冠,實在不合理。 自85年度起到去年(94年度)的「代徵清潔處理費」將近50億元,而在高雄市徵收清潔費方面,這些錢是環保署負責支配,但他認為既然是高雄市民繳交,地方政府應該有權來支配這些款項。更何況,「清潔處理費」是運用在焚化處理之收費;目前的資源回收政策,高雄市垃圾減量比88年減少了約30%,整個高雄市的資源回收約增加4倍,照理講,資源回收量增加,相對的「清潔垃圾量」減少。 莊啓旺議員主張在無法取消「代徵清潔處理費」之前,應該予以調降,以符合市民的期待。 此外,除了「代徵清潔處理費」高的嚇人之外,自從今年3月份起,自來水費當中,還暗藏著所謂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莊啟旺認為,「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只是自來水公司巧立名目,搶錢的方法之一,雖然屬於「專款專用」,但政府將費用加在水價上面,消費者的感受如何,政府卻不了解後再執行,這也是「變相加水價」的做法。 莊啟旺議員要求停止徵收「清潔處理費」、「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及「污水處理費」等費用,這些費用竟然佔了自來水費的40%以上,如果水價又調漲,民眾絕對吃不消。 建設局長洪富峰表示,從83年起水費未做任何調整,並以累增的方式徵收,隨水費徵收的項目包括代收垃圾處理清潔費用,每年平均有5億元,其次另有水源保育費等。 環保局長張豐藤表示,依清運與處理成本來計算,隨水費徵收的垃圾處理費用應該還要更高。 代理市長葉菊蘭則表示,城市建設需要經費做後盾,才能繼續完成市政建設,對於水費的調整將請相關單位做嚴謹精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