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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議事摘要新聞稿1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室

高雄捷運公司為了施工,封閉道路或改變道路交通時,涉嫌沒有依法請市府提出公告,引起議會建設委員會成員的不滿,議員認為如果因而發生交通事故,市府恐怕要負起國家賠償責任,因此要求交通局要追究捷運公司的責任。 建設委員會成員審查交通局預算時,對於捷運施工所帶來的交通混亂多所批評,也對捷運工程為施工方便封閉交通,沒有依法請市府提出公告多所指責,認為市府方面並不知情,涉嫌嚴重失職。 議員吳益政表示,捷運工程因施工改變交通動線,可是標誌卻不明,不但讓駕駛人因而走錯道路,更曾發生機車騎士跌落工地坑洞的事件。 議員簡金城則說,所有交通改道或封閉,都應該依法事先公告,他質疑交通局有做到這個程序嗎? 對此,交通局承辦人員表示,捷運工程的交通維持計劃是二年前就整批由道安會報審核通過,不過目前為止,交通局並沒有被通知有改變的事。 簡金城表示,捷運公司為了方便,只在封閉及改道前以新聞稿發布消息,但媒體並沒有義務要報導,導致市民不知情;他也抨擊市府不依法公告,放任沒有公告權的捷運公司任意改道或封閉道路。 委員會召集人楊色玉則批評,捷運公司太不尊重行人與駕駛人的安全;議員楊定國則以自己為例說,他就曾經因為改道標誌不明,逆向開上高速公路後,才發覺自己走錯路。 簡金城等人要求交通局一定要追查是否完成法定公告程序的責任,他警告如果沒有完成公告,一旦因而發生交通事故時,就會涉及國家賠償,市府可能會因此而為捷運公司背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