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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舉辦「幼稚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新聞稿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室

教育部著手修訂幼稚教育法,將開放幼稚園公辦民營,高雄市議會七日舉行幼稚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與會的各幼稚園所代表對此皆有疑慮,並認為開放各級學校開辦幼稚園,將損及老師與家長、學生權益,要求政府修法應讓公私立園所享有相同資源分配,進行公平競爭,教育局長鄭進丁表示將彙整公聽會各項意見向教育部反映。 公聽會由教育委員會召集人童燕珍主持,議員林崑山、黃淑美、黃添財、林國正與會,市府教育局、社會局、人本教育基金會、家長協會、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等上百人一同參與討論。 議員童燕珍指出教育是百年樹人、良心事業,許多社會亂象源自於教育問題,政府修法訂定教育制度,應縝密考量相關政策之利弊得失,聽取各界意見,避免朝令夕改,尤其學前教育資源應全體幼兒共享,讓公私立園所享有合理分配的資源,在立足點平等的前提下公平競爭,提供給家長多元選擇的機會,而公立幼稚園應以照顧弱勢人口為優先考量。 私立幼稚園、托兒所代表大多質疑政府為規避人事費開銷,進行公辦民營,拿全體納稅人的錢挹注委辦業者相當不公平,也剝奪私立園所的競爭機會,而開放國、高中以及大學等各級學校皆可附設幼稚園,將排擠私營機構的生存空間。 私立園所代表認為幼教法限定嚴苛,私營機構需先成立財團法人,其教師才能納入公教職員保險法,他們希望能放寬讓立案的園所皆能享有相關權益。 前金幼稚園老師則擔心公辦民營之後將有營收壓力,低收入戶、身障幼兒等弱勢幼童能否獲得相同保障?她也質疑民營化之後將影響原來公立教師權益,並認為幼教法修正後增列第四條之一相當不妥,規定中明訂公立幼稚園得委由私人辦理,並將辦理的資格、程序、審核與管理、考評權權交給地方主管機關,她認為應由中央統籌訂定辦法,並納入學者專家、教師、家長代表等參與討論較為周全。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會理事長許嘉興批評,如照「幼稚教育法」修正草案規定,各級學校計劃附設公立幼稚園,僅需一紙公文向主管機關報備即可,私立幼稚園卻需備齊土地、自備款、經費來源等,經過重重關卡核准方得設立,他認為籌設公私立園所的要求標準應該一致。 對於政府研擬國教向下延伸一年政策,與會人士皆認為,政府應優先進行幼扥整合,避免資源重複浪費。 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分會主任謝禎芳指出,全國約有五成幼兒沒有上幼稚園或托兒所,公辦民營幼稚園或社區型幼稚園皆應以照顧弱勢人口為優先,以符合公平正義,而政府修法也應兼顧公、私立園所,作到教育資源均衡分配。 教育局長鄭進丁表示,各國教育系統皆為公私立機構並存的二元制,幼教法修正案需要照顧到全國、離島人口,有很多偏遠地區並無良好的幼扥資源,而開放公立學校得附設幼稚園,是因應情勢所需,市府立場則是對於公立幼稚園進行總量管制,維持私立園所的經營空間,而他也將把公聽會各方意見彙整,反映給教育部作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