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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捷運物調款是否有圖利問題?議員呼籲檢調主動介入調查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室

高雄捷運工程45億元物調款覆議案,能否在這個會期獲得多數議員認同過關,備受外界矚目,林國正議員今(19)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捷運物調款提出十大問題,並逐項剖析,他同時表示,他支持「有憑證」、「實報實銷」,反對「沒有憑證」、「圖利財團」的45億元捷運物調款覆議案,最後他也呼籲檢調單位主動介入調查,甚至不排除要北上高檢署黑金查緝中心申訴。 針對45億捷運物調款覆議案,林國正議員今(19)上午在市議會二樓中型會議室召開記者會,提出十大問題來分析捷運物調款的前因後果,他首先表示,捷運工程真正屬於政府投資的額度為1047.7億,因此,政府與高雄捷運公司所簽的合約金額亦為1047.7億,但經捷運局向捷運公司查證後,發現實際的統包工程費約僅有772億元左右,其中約275億元工程未發包,但高雄捷運公司竟然還請領物價上漲補助費。 另外,捷運公司還扣除百分之十五的工程間接費用(工程監造及工程行政管理費等),林國正議員以去年市府支付捷運公司19.6億元物調款計算,捷運公司不當得利大約7.46億元。 針對高雄捷運公司指出,45億元捷運物調款若未過,捷運公司將面臨財務問題,甚至無法繼續營運,對此,林國正議員反駁表示,在中央機關己訂定工程因應國內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處理原則:「物價調整款如因相關節餘款無法支應而需以次一年編列預算支付者,須俟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無息支付」,因此,物價上漲補助費並沒有所謂的急迫性,更不是影響該公司繼續營運的主要原因。 林國正議員指出,高雄92、93年公共工程將近上百億元的總支出,未曾編列任何一筆物價上漲補助款給廠商,市府卻獨厚捷運公司,92、93年卻編列將近二十億給捷運工程,雖然短期工程不給予補助物價上漲補助款給廠商,但除了捷運工程之外,市府很多工程都是兩、三年以上,因此,令人不得不懷疑有圖利財團的可能,除了呼籲檢調單位主動偵查外,為公平起見,市府其它工程的承包商應可向市府要求物價上漲補助款。 林國正議員同時表示,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曾指出,物價指數調整款撥付,須俟相關簽案核定,並函知高雄捷運公司提送發票後,才能續辦付款事宜,因此,沒有憑證的物價上漲補助費市府根本就不能支付,因為,這是違法的行為。 另外,針對市府捷運局長李正彬可能因為覆議案未過而辭職乙事,林國正議員認為,市府要有「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勇氣,才能澈底解決問題,希望李正彬不要因為臨危受命而忽略事實,應該與全體民眾站在同一陣線。 針對市府新聞處長王時思日前的發言,林國正議員很不以為然的表示,究竟王處長認為間接費用可以支領物調款的憑據是什麼?林國正議員說,認為王處長應該多用點功,不要講外行話,如果不懂就請閉嘴,不要誤導民眾。  針對45億元捷運物調款覆議案,林國正議員所提的十大問題如下: Q1:高雄捷運的經費結構為何? Q2:什麼是高雄捷運工程的物調款? Q3:高雄市議會為何刪除捷運物調預算科目及45億元物調金額? Q4:何謂間接費用?高雄捷運工程那些費用不計列物調款? Q5:高雄捷運局和捷運公司物調款規定為何? 高雄捷運公司和15區段標統包商的物調規定為何? 又二者之差異為何? Q6:目前高雄捷運局和捷運公司的物調款規定有何不當之處? 營運工程合約金額與實際發包工程執行金額各為何? Q7:目前政府自行發包的公共工程物調款如何規定? 與高雄捷運工程的物調款規定差異處為何? 何者令政府支出較大? Q8:高雄市政府92年、93年資本支出決算金額為何? 高雄市政府92年、93年各有多少的物調款支出金額? Q9:高雄市政府為何在94年1月暫時支出捷運物調款? Q10:對市政府官員的期許? 從郝建生秘書長,李正彬局長,王時思處長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