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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武男議員總質詢摘要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室

市議員蔡武男八日市政總質詢時分別針對養工處服務態度待改進、前鎮小港地區應納入輕軌範圍、監聽後應通知受監察人、儘速解決南星機場案等問題進行探討。 Ø 養工處服務態度待改進 蔡武男議員指出,工務局養工處是掌管全市的道路、橋樑、地下道、公園、路樹、路燈、綠地等的養護、設計、興建,其業務與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危息息相關,隨著市府各項公共設施的增加,養護工程處的業務也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為民服務的態度也越來越不佳。 蔡武男議員表示,里長對於里內的公共設施的缺失,像路燈不亮、路面破損等,但養工處的答覆無法令人滿意,街道路燈關係行人安全,請市府嚴謹地處理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民生議題。 另外,市府對路燈承包商的監督的機制為何?如果品質不良的包商就應撤換,以維持工程品質。 代理市長陳其邁表示,以抽查的方式來辦理,小型工程確實需要里長與議員一同來的監督。會以追加預算方式辦理路燈維修,而且針對社區路燈將做整體規劃,下半年度將推行社區乾淨計畫,讓鄰里動起來。 Ø 前鎮小港地區應納入輕軌範圍 蔡武男議員表示,高雄臨港輕軌捷運線的建設,於93年元月份准予採用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方式(BOT)辦理,目前捷運局於本(94)年度辦理顧問公司、招商、環評等事宜。 蔡武男議員認為,臨港線事涉高雄市大眾運輸系統長期路網結構,目前高雄市捷運僅有紅橘二線,呈十字交叉型態,欠缺內外環線,轉運功能不佳,應儘速彌補捷運路網的缺失。 蔡武男議員進一步說 ,輕運量捷運技術,除採軌道方式運輸外,尚有捷運巴士、電車系統等,目前台北縣中、永和地區早於八十年代即委由交通大學運研所規劃捷運巴士系統,不僅具有造價低、工期短、營運成本低等優點,且因擁有絕對路權,安全性甚高,票價低廉,亦相對具有較大吸引力和競爭力,可導引高雄市民眾不願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使用習性。 蔡武男議員質疑說,改建台鐵臨港線為輕軌系統,在軌道、導引、土木、機電和控制等系統均與原本台鐵系統不同,改造輕軌系統將所費不貲,高市臨港線捷運為何不能採用本項系統。 蔡武男議員又表示,鑑於捷運局前與第一、二期總顧問團之糾紛,為避免重蹈覆轍,本年度顧問公司選聘,有關國內顧問公司,如:中華、中興、、亞新、中鼎、昭凌、泰新(貝泰集團)等,凡和捷運有訴訟官司者,表示履約能力有問題,在採購法範圍內依法應予考慮排除,並應從歐美日等地尋求信譽卓著之顧問公司合作,才能真正提昇高雄市捷運功能。 蔡武男議員呼籲市府應重視前鎮小港兩地區居民的行的便利性,儘速改善輕軌捷運線的缺失,讓當地居民也能享受捷運建設的成果。 Ø 監聽後應通知受監察人 蔡武男議員表示,行政院長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以建構高雄市為「友善城市」自許,友善城市不僅是一種意念,也是一公共價值,更是一個城市發展的願景,其中人本關和人權保障,就是其中核心價值所在。 不過,蔡武男議員表示,最近接獲不少民眾反應檢、警、調單位常有違法監聽情事,侵害憲法第12條賦予人民秘密通訊之自由,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5條規定:「執行機關於監察通訊結束時,應即請通訊監察書核發人許可後,通知受監察人。但有妨害監察目的之虞或不能通知者,經通訊監察書核發人許可後,不在此限。但前項但書不通知之原因消滅後,應即補行通知。」 另外,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7條:監察通訊所得資料於監察通訊結束後,保存5年,逾期予以銷毀。另本法第19條:違反本法或其他法律之規定監察他人通訊或洩漏、提供、使用監察通訊所得之資料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本法第24條:違法監察他人通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蔡武男議員要求,執行機關在監察通訊結束時,應立即通知受監察人。 Ø 儘速解決南星機場案 蔡武男議員表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民國82年6月在南部國際機場發展計畫中指出:小港機場現址由於區位及面積有限,即使再經擴建,仍無法克服全球性國際機場設施用地1000公頃、噪音及夜航限制等,因此,建議優先在台南七股及高市南邊地區擇一開闢國際新機場,但經過市府十餘年來的爭取,仍然沒有定論。 蔡武男議員強調,市府研考會於去年底,召開後高鐵時代相關研討會中,學者研究高鐵通車後,高市鐵(台鐵)公路(長途客運)及航空運輸均將遭受嚴重衝擊,其中國內航空運量第一年即衰退達41%(移轉至高鐵運量),第二年則在國際航線、高雄-台北、高雄-中正、高雄-台中等三國內航線運量,均將衰退達28.6%、66.6%、65.9%、71.6%。 蔡武男議員指出,由於小港國際機場遷建或擴建與否,攸關南高雄地區發展甚鉅,因此 在高鐵運量衝擊下,不論南星機場開闢與否,小港機場航空客運均將大幅萎縮,對小港、前鎮地區,乃至高雄市整體發展,均呈重大負面影響,市府應該及早提出因應措施。 蔡武男議員進一步說,目前南星國際機場之開闢爭論已延宕十餘年,攸關小港機場是否廢除或擴建與否,如其遷建,則現地勢將進行整體規劃,對於小港、前鎮地區未來發展及民眾權益,有決定性且影響重大,因此,必須儘速解決南星國際機場開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