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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全球網-中文網

議會史略

本會從前身「高雄市參議會」於民國35年成立,包括參議會時期4年半,省轄市時期的「高雄市議會」9屆28年半,改制直轄市過渡期「高雄市臨時市議會」2年半,以及民國70年12月成立的直轄市「高雄市議會」迄今。各階段名稱雖有不同,但伸張民意的功能以及為本市最高民主殿堂的本質則一貫不變,為本市地方自治和民主政治留下不可磨滅的歷史紀錄。

參議會

台灣光復之初,政府為實施地方自治,於民國34年12月26日公佈「台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並依據國民政府公布之「參議會組織條例」及「市參議員選舉條例」規定,於民國35年4月13日成立「高雄市參議會」。

省轄市議會

民國40年1月11日正式定名為「高雄市議會」,為省轄市議會時期。暫址於中正四路191號,直至民國55年10月議會大廈落成,始遷入現址,歷經九屆產生了近300位市議員。

臨時市議會

民國68年7月1日,因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高雄市議會合併原屬高雄縣小港鄉的議員,改制為「高雄市臨時市議會」。

合併前直轄市議會

民國70年12月25日,直轄市第一屆議會成立;民國88年1月25日地方制度法施行後,市議會之職權更加完備,民主憲政更為落實,地方自治邁入另一個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