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雄市議會全球網-中文網

高雄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列印條文

法規內文包含標題、公布日期及內容
第17條
第17條 本會開會時,由議長為會議主席,議長未能出席時,由副議長為會議主席;議長、副議長均未能出席時,由出席議員互推一人為會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