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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列印條文

法規內文包含標題、公布日期及內容
第29條
第29條 本會置專門委員、組主任、室主任、秘書、專員、編審、高級分析師、組員、設計師、管理師、助理員、辦事員、操作員及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