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雄市議會全球網-中文網

高雄市議會聽證辦法 列印條文

法規內文包含標題、公布日期及內容
第7條
第7條 受通知之利害關係人,如因特別情事不能出席聽證會或雖能出席而不能為適當之陳述者,事先經主持人之同意,得以書面或由他人代為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