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雄市議會全球網-中文網

高雄市議會議事規則 列印條文

法規內文包含標題、公布日期及內容
第69條
第69條 議員及列席人員應遵守會場秩序。
議員座位非議員不得入座。
會議進行時,除會務人員外,不得至議員席位接洽事務。
議員與列席人員,如有公務接洽時,應至接待室為之。